近日,能源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,沙特能源采購公司(主要買家)與兩家中標財團簽署了兩份電力購買協議。
第一項協議是針對卡西姆地區(qū)Al-Rass太陽能光伏項目,與Al-Rass Solar Energy Co.由Water and Energy Works International (ACWA Power)、國家電投和Water and Electricity Holding Company (WEHC)組成的財團所有。該項目產能為700兆瓦,總投資近17億沙特里亞爾。購電成本為5.62 halalas/kWh。
第二項協議是位于利雅得地區(qū)拉瑪省薩阿德的薩阿德太陽能光伏項目,與Al-Ghazala Energy Co.,該公司由晶科電力香港有限公司、晶科電力中東控股有限公司,該項目投資額約8億沙特里亞爾,產能為300兆瓦,購電成本為每千瓦時5.56哈拉拉。
能源部長表示,能源系統(tǒng)的目標是在2022年和2023年期間啟動可再生能源發(fā)電約15000兆瓦的項目,以尋求在用于發(fā)電的最佳能源組合內實現目標能源。
這兩個項目除了每年減少175萬噸碳排放外,還將有助于保障18萬多戶家庭的能源需求。能源部根據獨立生產系統(tǒng)(IPP)提供所有可再生能源項目,因為這些項目由與沙特能源采購公司簽訂的25年協議支持。
(文章來源:新能情報局)